
今后新规划建设的商品房,将以中小户型为主。 常新喜 摄
齐鲁晚报6月6日讯(记者 常新喜 沈聪) 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乱炒房价将受到处罚。记者6日在济南市召开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从现在起至2008年3月,省城13个部门将联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房地产市场的炒作等行为。
据介绍,今年,济南市房地产开发计划完成投资175亿元,施工面积11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10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00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90万平方米。为保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打击不法行为,从现在起到2008年3月,济南市建委、发改委等13个部门,对房地产项目的审批、建设、交易、中介、物业管理等五大方面进行专项整治。
济南市将重点检查整治房地产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发现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要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将重点整顿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严厉打击“野楼盘”;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将进行整治,并严厉打击住宅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未经质量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等行为。
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济南市将对以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手段,哄抬房价,变相炒楼花、炒房号的开发商进行严厉查处。并重点整治房屋面积计算特别是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售房合同中不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或配套设施谋利的行为。
对未申领营业执照、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就营业,或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的企业,济南市也将进行严厉查处。对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备案证,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企业和个人,也将进行严厉查处。另外,济南市还将对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物业企业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也将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