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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新闻
九家污染企业被依法取缔
2006-07-28 19:17:00

使用落后生产工艺,直接排放废水废气,严重威胁环境安全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因使用落后生产工艺且直接排放废水废气,对周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市九家企业日前被市政府依法取缔。
  据了解,市政府有关部门近期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隐蔽于居民区内专门从事废旧塑料、编织、包装袋回收加工,其废旧塑料原料来源复杂,且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未建任何治污设施,废水、废气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有关法规,市政府依法对以下9家使用落后生产工艺的污染企业予以取缔:菏泽市兴盛塑料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福旺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书军旧编织袋收购站加工塑料颗粒项目、桑义军废旧塑料加工厂、张佰平废旧塑料加工厂、张刚废旧塑料加工厂、菏泽开发区天阳废品回收站、菏泽开发区汇通塑料收购点(以上企业分别位于菏泽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和丹阳办事处的居民区内)、单县单城镇郭黄庄行政村郭震勇塑料加工厂。
  据悉,市政府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要组织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排查此类污染企业,发现后坚决予以取缔,防止类似污染环境的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 y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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