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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新闻
单县调整新农合医疗补偿标准 参合农民得更多实惠
2006-08-07 09:16:00
  为激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单县自8月1日起对新农合医疗补偿办法进行了新调整。
   单县这次对新农合医疗补偿办法调整的主要项目为:定点乡(镇)卫生院和定点专科医院起付线由100元降为50元,封顶线由15000元增至200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40%增至50%;县级定点综合医院和县定点专科医院的报销比例中,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由30%增至35%,10000元以上部分由40%增至50%;县级以上医院的报销起付线以上至10000元(含)部分由15%增至20%,10000元至20000元(含)部分由20%增至25%,20000元以上部分由25%增至30%;外出打工、暂住、探亲等参合农民不在本县住院的,报销比例为修改后的县级定点综合医院报销比例的50%;慢性病患者药费报销比例由30%增至40%。

编辑: y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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