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娱乐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新闻搜索
时政 | 生活 | 经济 | 教育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娱乐 | 图片
 教育
上海市教委对“全日制私塾”教学现象作出回应
2006-07-27 08:46:00
    近日,国内有媒体相继报道了上海出现“孟母堂”办学的现象,并声称这是国内第一所全日制私塾,是一次“颠覆性教育”。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市教委发言人今天就此发表谈话,严肃指出“孟母堂”违反教育法和现行的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并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堂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

  市教委发言人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孟母堂”举办者未曾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过相关手续,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有关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教育的内容必须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出的培养目标,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身心发展特征。现行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设置了由基础型、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组成的课程结构,学校可在拓展型课程中补充某些传统文化教育。而该学堂的教学内容和方法都与上述要求不符。

  与此同时,该学堂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收费。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市教委作出初步处理意见,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堂进行深入调查和依法处理;同时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加强社会各方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责任和意识。

  《中国教育报》2006年7月26日第1版

编辑: wxl        

  上一篇:

  下一篇:

聊城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聊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聊城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聊城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聊城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聊城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聊城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聊城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热点专题

·英争论为撒切尔夫人办国葬
·以黎冲突使以色列经济损...
·四川重庆旱情加剧 当地积...
·陕西10人遇害特大杀人案
·黎巴嫩真主党对以越境袭...
·发现号发射成功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