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娱乐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新闻搜索
时政 | 生活 | 经济 | 教育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娱乐 | 图片
 教育
记者来信:暑期学生事故多 请关注孩子的安全 
2006-08-05 11:41:00


 
  新华网哈尔滨8月5日电(记者曹霁阳王扬)进入夏季特别是暑期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其中溺水事故最多、后果也最为严重。由此看来,学生户外活动管理、安全教育和避险自救技能培训已刻不容缓。

  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仅7月5日一天,黑龙江省便发生4起学生溺水事件,共有10名学生不幸身亡。长春市在暑假开始仅仅一周内,便发生了3起学生溺水事故。在辽宁、浙江、福建、陕西等省,也相继发生了数起令人惋惜的同一类事故。

  来自医院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放假以来,因意外伤害到长春市儿童医院就医的中小学生比平时高两倍,且有增长趋势。该市其他大型医院的儿童门诊,每天都有一到三个孩子因为意外伤害前来就诊,其原因主要涉及摔伤、溺水、交通意外、烫伤和烧伤等。

  这些意外的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部分家庭及学校还存在安全教育意识淡薄、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等问题。

  有关人士认为,要切实避免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借助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频道滚动播放、开家长会、家访、印发《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通知到所有学校和家长,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随时收听、收看当地的气象预报。针对雨季期间易发生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自然灾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学校,特别是地处山区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

  三是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深入开展游泳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可以通过班(队)会、黑板报、专题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并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

  四是学校、家长和社区及社会有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共同监督和管理学生暑期活动。要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编辑: dcz        

  上一篇:

  下一篇:

聊城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聊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聊城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聊城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聊城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聊城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聊城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聊城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热点专题

·英争论为撒切尔夫人办国葬
·以黎冲突使以色列经济损...
·四川重庆旱情加剧 当地积...
·陕西10人遇害特大杀人案
·黎巴嫩真主党对以越境袭...
·发现号发射成功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