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牡丹企业、团队和个人创新牡丹产品商业销售模式,迅速拉动市场销售,促进牡丹产品消费,建立起稳定的目标消费群体,突破牡丹产业发展的瓶颈,加快牡丹产业健康发展,打造牡丹产业发展高地。特制定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商业模式创新奖评选工作方案。
一、 评选范围
评选仅面向在菏泽市内纳税的牡丹产业经营主体:
1.商超、批发代理模式;
2.传统电商模式;
3.O2O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4.新经济、新工具的应用,如: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二类电商(软文营销);
5.融合运用上述商业模式的综合商业模式。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
本办法奖励实行申报制,奖励年度为当年1月至12月。符合评选范围要求的对象,于2021年1-2月按要求提出申报,向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报送资料,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简介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销售牡丹产品数据,纳税证明;
3.商业模式说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评选与公示
成立由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2021年3月中旬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3月下旬提交领导小组审定,4月上旬进行公示。
(三)奖项设置
1.该奖项数量不超过3个。
2.在所有评委一致通过的基础上,由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产业商业模式创新“金牡丹奖”,奖金10万元;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产业商业模式创新奖2个,奖金各5万元。
三、颁奖
颁奖与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系列奖项评选同步进行。
为激励牡丹企业、团队和个人创新牡丹产品商业销售模式,迅速拉动市场销售,促进牡丹产品消费,建立起稳定的目标消费群体,突破牡丹产业发展的瓶颈,加快牡丹产业健康发展,打造牡丹产业发展高地。特制定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商业模式创新奖评选工作方案。
一、 评选范围
评选仅面向在菏泽市内纳税的牡丹产业经营主体:
1.商超、批发代理模式;
2.传统电商模式;
3.O2O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4.新经济、新工具的应用,如: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二类电商(软文营销);
5.融合运用上述商业模式的综合商业模式。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
本办法奖励实行申报制,奖励年度为当年1月至12月。符合评选范围要求的对象,于2021年1-2月按要求提出申报,向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报送资料,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简介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销售牡丹产品数据,纳税证明;
3.商业模式说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评选与公示
成立由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2021年3月中旬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3月下旬提交领导小组审定,4月上旬进行公示。
(三)奖项设置
1.该奖项数量不超过3个。
2.在所有评委一致通过的基础上,由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产业商业模式创新“金牡丹奖”,奖金10万元;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产业商业模式创新奖2个,奖金各5万元。
三、颁奖
颁奖与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系列奖项评选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