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牡丹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团队和个人在牡丹新品种繁育、高效栽培、加工工艺、产品研发等领域进行科技创新,提升我市牡丹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牡丹产业融合发展高地。特制定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实施方案。
一、组织开展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评审
菏泽市辖区内纳税的牡丹产业经营主体可提出“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申报。
(一)牡丹生产、加工企业被国家或者省科技厅初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初次认定为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新建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且正常开展科研工作的;牡丹企业在主板、港股以及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在享受政府奖补政策同时,授予“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称号。
(二)被省级以上良种审定机构审定或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登录的牡丹新品种,每个给予2000元奖励,并授予“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科技创新奖”称号。
(三)通过自主研发创新的牡丹新产品、新工艺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的,并在市内企业转化为规模生产,年新增税收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专家组评审后认可的,给予20万元奖励,并颁发“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科技创新奖”;在牡丹提取物应用方面,开发功能性产品、生物医药类产品获得上级备案注册认可,并投入生产获得较好经济效益的企业,经专家组评审后认可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并授予“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科技创新奖”称号。
上述奖项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或评审,不受数量限制,凡符合条件的都给予奖励。
在此基础上,由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金牡丹奖”1个,奖金10万元。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
本办法奖励实行申报制,奖励年度为当年1月至12月。符合评选范围要求的对象,于2021年1-2月按要求提出申报,向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报送资料,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简介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专利、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销售牡丹产品数据,纳税证明;
4.新品种审定或登录机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选与公示
成立由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2021年3月中旬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3月下旬提交领导小组审定,4月上旬进行公示。
(三)颁奖
颁奖与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系列奖项评选同步进行。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牡丹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团队和个人在牡丹新品种繁育、高效栽培、加工工艺、产品研发等领域进行科技创新,提升我市牡丹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牡丹产业融合发展高地。特制定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实施方案。
一、组织开展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评审
菏泽市辖区内纳税的牡丹产业经营主体可提出“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申报。
(一)牡丹生产、加工企业被国家或者省科技厅初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初次认定为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新建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且正常开展科研工作的;牡丹企业在主板、港股以及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在享受政府奖补政策同时,授予“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称号。
(二)被省级以上良种审定机构审定或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登录的牡丹新品种,每个给予2000元奖励,并授予“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科技创新奖”称号。
(三)通过自主研发创新的牡丹新产品、新工艺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的,并在市内企业转化为规模生产,年新增税收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专家组评审后认可的,给予20万元奖励,并颁发“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科技创新奖”;在牡丹提取物应用方面,开发功能性产品、生物医药类产品获得上级备案注册认可,并投入生产获得较好经济效益的企业,经专家组评审后认可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并授予“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科技创新奖”称号。
上述奖项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或评审,不受数量限制,凡符合条件的都给予奖励。
在此基础上,由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金牡丹奖”1个,奖金10万元。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
本办法奖励实行申报制,奖励年度为当年1月至12月。符合评选范围要求的对象,于2021年1-2月按要求提出申报,向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报送资料,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简介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专利、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销售牡丹产品数据,纳税证明;
4.新品种审定或登录机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选与公示
成立由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2021年3月中旬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3月下旬提交领导小组审定,4月上旬进行公示。
(三)颁奖
颁奖与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系列奖项评选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