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2月25日讯 (景佳 刘少省)曹县一棉业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涉嫌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涉案金额高达1178万余元。近日,在威海警方的协助下,菏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其抓获并刑拘。
公安机关查明,2007年3 月,朱某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帮助曹县一个体棉花贩子向黑龙江绥汾河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涉案金额达178万余元。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同样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朱某安排公司人员向内蒙古、宁夏等省份的四家公司先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2份,涉案总金额达900余万元。此外,该棉业公司有三笔购买皮棉交易,金额合计191万余元,不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初级农产品,不应开具而开具了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少缴增值税税款24.8万余元,涉嫌偷税罪。案发后朱某逃匿。
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已于2007年8月2日对该公司以涉嫌偷税犯罪进行立案侦查。鉴于案情重大,今年1月14日,该案由菏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升管辖。1月18日,菏泽市公安局决定对朱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上网追逃。1月24日,该朱被抓获归案,随后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