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24-02-29 09:55:30 来源: 菏泽职业学院 作者: 赵晨光

  菏泽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3月2日(周六)举行,请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宜:

  一、考试时间

  二、考点

  本次考试设两个考点,分别为菏泽职业学院和菏泽学院(北校区)。请根据准考证确认考点地址,避免走错。

  三、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场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入场。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橡皮(以上必须携带)、直尺、圆规、三角板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包括带计算器的手表)等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因考生非必需物品集中放于封闭区外,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免遗失。

  (四)上午7:4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通过学校南门进入校园,等待入场指令,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有序通过安检进入考场。

  由于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较多,学校周边酒店、餐饮和停车位有限,请考生及家长们提前安排日程,提前预订酒店,合理安排餐饮,提前查看周边停车位置,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五)考生须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对,并在考场签到表上相应位置签字,按考点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对、签到及拒绝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的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情节严重的将按违规处理。

  (六)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案卷和试卷后,在答案卷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案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听从监考员指令。在规定时间打开试卷、作答和停止作答,否则按违规处理。

  (八)考试开始(上午9:00)后15分钟,禁止入场。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场。(单独招生考试中语文、数学两场间30分钟,考生不得离场。)

  (九)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十)所有题目必须在答案卷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案卷上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案卷指定区域内作答。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案卷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案卷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健康与安全提醒

  (一)考生应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考前自行进行健康监测,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二)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分散进入考场。

  (三)入场后及考试期间,考生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在检查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时,考生必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初审编辑:沈甲亮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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