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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加强卫生室规范管理 构建优良就医环境
作者:曹县卫生计生局 曹红立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菏泽6月19日讯(通讯员 曹红立 记者 张广辉)曹县卫计局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努力为群众构建一个优良的医疗就医服务环境。

  严格建设标准。按照“六室分开”(诊断室、治疗处置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宣教室)的标准,统一规划设置村卫生室,房屋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独家成院,符合院内感染控制规范和传染病隔离要求。

  加强依法管理。严禁无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卫生室从事诊疗活动。对村卫生室无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清退,对违规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脱岗2年及以上的人员进行清理。

  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执业地点、范围依法执业,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及病房,不得开展医学检验、放射及功能检查、家庭接生等业务,不得超出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用药,确保村卫生室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明确、准确、可查。

  开展业务培训。把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乡村医生考核管理办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签约服务、远程会诊、分级诊疗、慢性病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乡村医生培训内容,更新知识结构,强化绩效考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提升技术水平。建立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规范,加强依法执业管理,严禁擅自使用多发病、常见病等非诊疗科目的术语,严禁私购、私存、私营药品,严禁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资金,自觉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

  加大责任追究。对未经注册在村卫生室或非其聘用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予以取缔,并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聂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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