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男子犯重婚罪获刑十个月

2016-12-08 20:1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嵩岳 吴延民

  大众网菏泽12月8日讯(记者 刘嵩岳 通讯员 吴延民)日前,菏泽男子桑某因犯重婚罪,被牡丹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了解,桑某于2005年4月1日与朱某在定陶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在尚未与朱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于2007年8月2日,又同陈某乙在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直至案件宣判,桑某仍未与朱某、陈某乙解除法定婚姻关系。

  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桑某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桑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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