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辟谣」定陶网民发布虚假信息被依法处罚

2017-06-07 10:14:00 来源: 定陶公安 作者:

  6月2日,定陶网民李某某,因在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被定陶公安局西城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权威辟谣」定陶网民发布虚假信息被依法处罚

  近日,网民李某某在某网站发布信息称:“定陶北关小学老师与学生家长发生冲突成学生和学生家长死亡” 。此信息,为引起网民的关注。定陶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网民李某某发布信息的为虚假信息。6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定陶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对该网民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普法】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民警提示: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张媛媛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