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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法院发布菏泽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4-25 17:56: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周广伟 陈静奎 孔祥申

  大众网菏泽4月25日讯(通讯员 周广伟 陈静奎 见习记者 孔祥申)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发出菏泽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单某对王某实施谩骂、殴打、骚扰、接触等行为;禁止其再接近王某及其父母住所,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

  据大众网记者了解,王某与单某均是再婚,因性格差异,婚后双方冲突不断。2016年3月,单某带朋友至家中饮酒,酒后对王某实施殴打,导致王某头部多处瘀血青紫。4月的一天晚上,单某因怀疑王某有外遇,再次对王某侮辱谩骂,拳打掌掴,折磨长达一个多小时。王某向巨野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报案,经民警教育,单某写下《离婚保证书》,双方开始分居。

  两天后,单某强行闯入王某住所,撕毁保证书,干扰王某正常生活。王某为躲避单某,在外租住宾馆,单某转而骚扰王某年迈父母,并扬言若离婚,他就死在王某家,并赖在王某家中不走。王某不堪忍受,向巨野县妇联寻求帮助,在县妇联的建议下,王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巨野县人民法院凤凰法庭认为,被申请人单某的行为已使申请人王某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伤害,为防止家暴继续发生,依法保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送达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要求监督被申请人单某是否履行裁定书。同时,法官还对被申请人单某进行了谈话训诫,严厉要求其执行裁定,如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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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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