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12个单位被评为省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岗

2017-01-16 14:23:00 来源: 菏泽日报 作者: 马 琳

  1月13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2016年我市12个单位被评为全省第二批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岗,目前全市共有21个单位获此殊荣。据了解,2016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老年法规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逐步健全社会养老、老年医疗、老年文化教育及老有所为等老年权益保障体系,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完善老年权益保障体系

  2016年,我市把 “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纳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政府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优待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取消老年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规定,要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时,对老年人已享受的各种补贴不得冲减,各老龄委成员单位每年要为老年人办成1—2件实事。截至2016年年底,我市的两项重点老年民心工程已圆满完成,高龄养老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全市办理老年优待证5万余本,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旅游、免费健康查体等各项老年优待政策都较好地落实到位。

  建立联动推进机制,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连续17年在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对公交、牡丹区、医院等窗口单位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协连续8年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市政府督查室多次就老年人权益保障进行专题督查。通过政策引导、增加投入、督查调度等方式,建立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为孤寡、贫困、高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和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动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各种敬老助老活动,引领和鼓励菏泽花冠银龄爱心志愿团先后在市开发区、牡丹区等成立了分团,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居家养老、文体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关心下一代及《老年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加强老年文化建设,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为老年活动场所捐钱捐物,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菏泽市十大孝星及十佳老人评选表彰活动等;深入开展戏剧敬老、电影敬老和图书敬老活动。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

  建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维权巡回法庭和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维权服务窗口,开通老年维权服务热线,开展老年维权集中活动和老年法律政策服务进学校进课堂、到社区到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司法援助和社会保护力度,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及时解答了老年人的问题咨询,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还集中开展了老年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服务、现场法律部咨询服务、老年法有奖知识竞赛等老年维权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老年公益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

  我市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全市综治暨平安建设专项工作考核范围,继2015年全市9个单位荣获省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岗之后,2016年又有12个单位获此殊荣。各级建立的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维权巡回法庭和开展的老年维权集中活动等,不仅畅通了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还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确保了维权效果,为广大老年人维权撑起保护伞。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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