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张媛媛
记者昨日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向全市发布消费警示,要求全市各县区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
据了解,此次事件是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 液 (批 号 :150920E1)引起不良反应。经云南省食药监局初步调查,该公司近5年来未生产骨肽注射液。食药监总局表示,该产品涉嫌为假药。
“事发地虽在贵州省,但由于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难保该假药不会通过物流等渠道流入外省市。应总局要求,我市已经开展了相应的清查工作,重点对全市的医院、诊所、药店的药品购进情况以及是否有销售和使用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情况进行通报、自检、抽检。截至目前,未发现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如发现该假药,除依法责令立即暂停销售、使用,还将追查涉案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对涉及其他省份的,要及时通报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对涉及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入排查,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市民监督,如发现有销售该注射液的,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食药监局反映或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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