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人民法院发布三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2017-12-21 10:3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帅猛

发布会现场

牡丹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卫国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

  大众网12月21日讯(见习记者 帅猛)12月20日下午,牡丹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牡丹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本情况及“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今年以来,牡丹区人民法院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优化了执行环境,加强了执行队伍和执行规范化建设。在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升执行质效。截止到12月20日,执行收案3177件,结案 2766件,结收比87.06 %,裁判自动履行率 63.11 %,实际执行率44.41 %,执行标的到位率28.68 %,与上年同比有了明显提高。

  发布会上,牡丹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卫国发布了申请执行人周某春与被执行人王某国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徐某民等与被执行人袁某灿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和申请执行人菏泽市某日用百货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某拖欠货款纠纷案三起典型案例。

  大众网记者从牡丹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发布“基本解决执行难”基本情况及本年度拒执罪典型案例的目的是为了让新闻媒体及广大网友对牡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对失信者进行有效惩戒,重拳打击拒执犯罪,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杨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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