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 机关、国企、团体均设职

2018-01-16 20:4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苏龙生

  大众网菏泽1月16日讯(记者 苏龙生)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司法局获悉,菏泽将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全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人民团体参照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按照制度要求,申请担任公职律师人员要品行良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经培训并考试合格。身份需为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公职人员,在所在单位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所在单位同意。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报程序分为四步,首先拟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单位,应将本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相关材料提交相应司法行政机关。之后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每季度一次的全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训。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就菏泽市来说,目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受理审查主要涉及市、县两级。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市属国有企业员工申请担任公司律师,由菏泽市司法局受理并进行初审,报山东省司法厅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县(区)和乡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县(区)属国有企业员工申请担任公司律师,由县(区)司法局受理,报菏泽市司法局初审,山东省司法厅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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