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任性上高速 缉查布控智能报警逮正着

2018-05-25 11:1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德波 张春秋

菏泽高速交警正在对违法司机进行处罚

  大众网菏泽5月25日讯(记者 徐德波 通讯员 张春秋)很多机动车驾驶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我正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也没有什么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行为,为啥在通过日兰鲁豫省界的时候菏泽高速交警专门指挥叫停我的车辆?”其实,这个疑问不难解答,这是因为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应用的缉查布控系统发挥了其“天眼”的作用,交通智能科技犹如“天网”,疏而不漏。

  5月21日15时07分17秒,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到缉查布控系统发出一条预警信息显示,鲁C号牌车主张某驾驶证异常(显示吊销状态)。预警就是命令,执勤民警立即带领人员根据车辆行驶情况,8分钟后在日兰高速鲁豫省界执法站点成功将该车截停。

  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但是,驾驶人磨磨蹭蹭拒不配合,驾驶人认为自己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为什么无缘无故叫停自己。民警对驾驶人进行耐心解释后,驾驶人出示了驾驶证、行车证。当民警询问驾驶者许某车主是谁,许某一口咬定自己是车主,直到民警让他看过卡口监控视频之后他才不得不地承认另一位副驾驶的人员才是车主。

  民警核实车主本人张某是否在途中有驾车行为时,车主张某神色慌张,言辞闪烁称不曾驾车,一直坐在副驾驶,民警随即调取缉查布控日兰高速菏泽段416KM监控视频,显示确实是车主张某本人驾驶。面对铁一般的各项证据,张某交代称知道日兰高速鲁豫省界有高速交警执勤,也深知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所以在离省界2公里的地方和副驾驶许某交换了驾驶位置,想侥幸逃过法眼,却没想到现在交警的管理手段如此先进。

  最终,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1项、第2款对驾驶人张某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据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周振介绍,自5月份以来,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共查处违法行为39起。依托高清视频监控、卡口电警覆盖面广的强大优势,强化缉查布控系统、集成指挥平台、车内前排人员人脸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多种系统联动运用,交通违法精确打击率达100%,实现 “汗水警务”向“智能警务”的迈进,真正用科技手段构筑起了高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护网。

  菏泽高速交警提醒大家,菏泽高速交警将继续加大利用智能交通缉查布控系统,查处假牌、套牌、逾期未审验等各项违法行为的力度,违法车辆只要上高速,就会被警方及时查处。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文明驾驶,守法开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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