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出台

2024-02-26 18:5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德龙

  大众网记者 刘德龙 成武报道

  近期,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成武县出台了《成武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该办法的出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武县实际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该办法适用于成武县城市规划区内和化工园区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活动。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的用户,其污水处理费由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户,其污水处理费由县污水处理服务站征收。用户应当按照县污水处理服务站的统一要求安装质量合格的用水计量装置。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使用财政票据,全额纳入县财政,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

初审编辑:王文博

责任编辑:刘进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