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公安局青菏派出所及时救助一患病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2020-10-20 17:51:4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文博 臧怀生 苏秀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文博 通讯员 臧怀生 苏秀芹 曹县报道

  近日,曹县公安局青菏派出所在辖区内及时救助一只患病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并将其移交专业机构治疗、喂养,受到辖区群众一致称赞。

  10月19日,曹县公安局青菏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曹县一工艺品厂空地上发现一只不会飞的猫头鹰,请民警前来救援。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有群众正好奇地围观患病的猫头鹰,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及时疏散了观望的群众,然后对这只猫头鹰体征情况进行详查。

民警救助的猫头鹰

  经过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体长50厘米左右,羽毛呈褐色,爪子十分锋利,没有明显外伤。于是,民警试图立即放飞这只猫头鹰,但发现这只猫头鹰仅仅飞了几米远后又落地在地上。民警决定先将其放进纸箱带回派出所,再做处理。

  为尽快将这只猫头鹰放回大自然,民警马上与曹县森林公安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当日下午19时许,森林公安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经专业人员检查,猫头鹰疑似患病,随后,民警将这只患病的猫头鹰移交给专业人员做进一步检查、治疗。

  据专业人员介绍,猫头鹰别名“鸮”,因其面貌似猫,人们一般称它们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猫头鹰会在专业机构饲养、治疗,待其恢复健康后,将放归大自然。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南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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