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施行 东明城区“三小车辆” 禁行范围及方案公布

2021-11-03 18:29: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德波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徐德波 菏泽报道

  11月3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自2022年1月1日起,东明县城城区范围内将禁行“三小车辆”,同时公布了具体禁行区域范围。

  3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看东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三小车辆”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8〕2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给“三小车辆”挂牌、禁止上路行驶。

  记者了解到,11月3日—12月31日为禁行的宣传阶段,期间将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2022年1月1日起,东明城区将再禁行区域正式实施“三小车辆”禁行工作。此外,此次初步禁行区域为:东至黄河路—沿河路—长兴路(含)—五四路—化工路—石化大道—黄河路一线,北至尊道路—工业路—鲲鹏路一线,西至解放路(含)—民主西街(不含)—永安路(不含)—西华路(含)—106国道(不含)一线,南至站前路一线。有关禁行相关问题,市民可以拨打电话0530-7251289进行咨询。

  东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希望广大群众争做“三小车辆”治理的参与者,带头遵守“三小车辆”治理相关规定,在禁行区域内不驾驶、不乘坐“三小车辆”,以实际行动打造畅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争做“三小车辆”治理的宣传者,呼吁家人、朋友、同事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规范,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争做文明出行好市民。

初审编辑:徐德波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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