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司法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3-09-16 19:18: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嘉辉

  大众网记者 徐嘉辉 东明报道

  9月15日,东明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东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同军,东明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唐同同,东明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张谦、东明县司法局备案审查股股长刘明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发布会介绍,2023年东明县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使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案件败诉率显著下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明显减少,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有效改善。

  一是高规格启动“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2023年5月20日,东明县“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启动仪式在东明县湖公园举行。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韩允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牛德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玉生,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军,县政协副主席魏徽出席活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执法机构和法制科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队队长,县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等共计15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二是高权威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东明县先后出台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清理规范“一文件二合同”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对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凡属备案审查范围的都及时报备,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严格审查,不得备而不审。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作出处理,不打折扣、搞变通。

  三是高频次夯实“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出台了《东明县“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打造行政执法监督东明样板。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和健康等16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暗访、询问调查、约谈等方式,对各执法单位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指导、服务和评价总结,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整治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已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20余次,发出监督意见书23份。同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参与县纪委监委“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采取“抽选+推荐”方式,选取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13个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现已评查12个部门的57件案件。

  四是高效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积极对接县人民法院、县信访局、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梳理2022年以来的败诉案件、投诉举报案件,分类总结问题,截至目前,梳理关于县交通运输局的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举报件604件、信访举报件5件;梳理关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举报件910件、信访举报件8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限期销号整改,使专项整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是高水准探索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东明县被市司法局确定为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四个试点县区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制定了《关于推行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制度,进一步推进“轻罚”“免罚”清单的贯彻落实,营造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同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六是高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工作是倒逼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抓手,对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加强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保障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全面履行,制定了《东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规定》,自2023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2件,审结52件,综合纠错案件数量22件,综合纠错率42.31%,直接纠错案件数量9件,直接纠错率17.31%。通过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逆向规范行政行为,认真梳理纠错复议决定,坚持做到回访监督与业务指导相结合,通过案件纠错、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推动东明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营造公正公平的执法环境。

初审编辑:徐德波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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