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检察院:向校园欺凌说不 检察干警为乡村学生撑起安全“保护伞”

2024-04-18 15:02: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董鹏

  大众网记者 董鹏 定陶报道

  为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定陶区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南王店镇中学法治副校长王爱民带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干警赵爽到定陶区南王店镇中学为初二年级学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 检察呵护‘少年的你’”主题法治宣讲活动。

  王爱民首先全面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和工作开展情况,教育引导同学们强化法治思维,自觉尊法、崇法、守法、用法,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并倡议全体学生“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不当沉默的受害者”,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赵爽用生动的普法视频和身边真实的案例,根据在校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采用 PPT 讲解以及现场提问互动等方式,生动形象地解释了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欺凌的危害等内容。同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与真实案例,对照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同学们对各类校园霸凌行为说“不”,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及校园霸凌的应对方法,使其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防止自身陷入危险境地。活动中,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今天的法治课对我的内心触动非常大,一旦犯罪,许许多多的理想和梦想都将和我们无缘。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遵纪守法,不参与校园欺凌,远离犯罪。”一位同学说道。

  下课铃虽已响起,但定陶区检察院“涓涓小溪”未检团队的脚步从未停歇,她们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学校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助力辖区内学校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定陶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初审编辑:李欣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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