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2018-09-10 15:3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毅

庭审现场

  大众网菏泽9月10日讯(通讯员 张毅)近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某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赵某某因从事法轮功邪教活动被定陶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后,继续从事法轮功邪教活动,并于2017年12月置备笔记本电脑及打印机,自行打印制作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资料。2018年3月29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赵某某家中搜查出“法轮功”书籍、印章、录音带等宣传物品一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保管、制作、宣传邪教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应定性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布休庭,择日进行宣判。

  被告人赵某某当庭表示真诚悔罪,并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被告人的辩护人当庭发表了罪轻辩护意见,区人大代表及被告人的近亲属20余人旁听了本案。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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