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五只黄鸟引发的“坑爹”案

2018-03-19 16:0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俊男

  大众网菏泽3月19日讯(通讯员 李俊男)近日,鄄城县公安局打击盗抢犯罪专业队刑事拘留两名涉嫌包庇的犯罪嫌疑人,后又规劝两名盗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月11日,鄄城县什集镇荣庄村村民陶某报警称,其家中被盗,被盗物品价值不大,为五只黄鸟。因为是入室盗窃,性质十分恶劣,鄄城警方非常重视,由什集派出所和打击盗抢犯罪专业队联合展开了调查。

  黄鸟是宠物,只有爱好者才会饲养,随着民警走访调查的深入,逐渐缩小侦查范围,嫌疑人渐渐浮出水面。2月27日,为逃避打击,彭楼镇村民马某某自行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称陶某的黄鸟是由其父亲马某某和同村的彭某某偷的,希望得到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

  2月28日,马某林和彭某言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民警讯问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林和彭某言二人均承认翻墙入室偷鸟的犯罪事实,但面对民警的紧迫式追问,二人的回答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经民警耐心说服教育,犯罪嫌疑人彭某言与马某林认识到错误,供述了为掩盖其各自儿子马某军与彭某民的犯罪行为,故意向公安机关作伪证的犯罪事实。

  3月6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军与彭某民两人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两人如实供述了翻墙入室偷鸟及事后串通让其各自父亲向公安机关作伪证的犯罪事实。

  原来,同为养鸟爱好者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军与彭某民在养鸟人陶某处购买两只雌性黄鸟,想找陶某调换为一雌一雄。二人赶到陶某家后,发现陶某不在家,听到陶某的屋内有鸟叫声,遂产生偷鸟的念头。商议后便翻墙入院实施盗窃,共盗黄鸟5只,价值500元左右。事后为了逃避公安机关追究,二人串通一气,认为双方父亲年事已高,可能会免于处罚,决定采取“坑爹”行动,让各自的父亲当了替罪羊,向公安机关作伪证。

责任编辑:王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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