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两长“隔空”庭审,鄄城妨害公务案一审宣判

2020-03-19 11:37:00 来源: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 作者: 李素婷 赵梓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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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庭审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鄄城3月19日讯通讯员 李素婷 记者 赵梓皓)近日,鄄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勤作为公诉人,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件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鄄城县法院院长王雷担任主审法官。被告人刘某某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隔空”参加庭审。

  据了解,2019年11月21日20时许,在鄄城县禹王路与人民街交叉路口,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醉酒后无故拦截路人。鄄城县公安机关指派多名工作人员到场处理,在出警过程中,刘某某拒不配合,对出警人员实施辱骂、殴打。出警人员欲将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约束醒酒,刘某某仍拒不配合,迫使警车停下。随后增援民警赶到,刘某某又对工作人员及增援民警实施辱骂、殴打,致一人受轻伤。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被告人刘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刘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刘某某做出了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经鄄城县法院依法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刘某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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