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将设置8处年货临时销售点 2月1日正式“开张”

2021-01-26 19:55:3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迪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迪 鄄城报道

  春节将至,1月26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方便市民购买各类年货,鄄城县计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在城区开放8处路段作为春联、年画、点心等年货的临时销售点,2月1日(腊月二十)正式“开张”。

  据了解,鄄城县年货临时销售点设置时间为2月1日(腊月二十)至2月26日(正月十五),进入临时销售点的经营者所售商品必须为点心、春联、年画等与春节喜庆有关的商品。同时,经营者必须遵守城管部门定时、定点、定位的规范管理要求,所有摊点不得搭建棚厦,不得影响交通,出售商品摆放整齐,各摊点要同步清理垃圾,并保持周围卫生清洁。不仅如此,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派专人对年货临时销售点实施全时段、全过程监控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摊贩坚决予以取缔。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安全工作要求,今年鄄城城区依旧执行禁放政策,临时销售点将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同时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附允许设置年货摊点的区域:

  1、人民路西段(温泉路以西)道路两侧,路沿石以上;

  2、古泉路北段(老招待所以北)道路两侧,路沿石以上;

  3、禹王路北段(老护城河以北)道路两侧;

  4、尧王路北段(美迪士以北)两侧,路沿石以上;

  5、舜王路北段(人民路以北)道路两侧,路沿石以上;

  6、舜耕路与运河街交叉路口西北角至实验小学御翠校区停车场;

  7、建设路东段(舜耕路至舜陶路)路北侧;

  8、舜陶路北段(建设路至人民路)道路两侧,路沿石以上。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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