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问题 牡丹区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

2017-04-01 10:4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嵩岳 王辉 吴延民 潘建丽

牡丹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发表讲话

牡丹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卫国发表讲话

会议由牡丹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钦主持

会议现场

  大众网菏泽4月1日讯(记者 刘嵩岳 通讯员 王辉 吴延民 潘建丽)为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3月31日下午,牡丹区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执行工作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行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倾全院之力解决执行难。牡丹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勇出席并发表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卫国发表讲话,会议由牡丹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钦主持。

  杜勇: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杜勇指出,2016年牡丹区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292 件,结案2510 件,结收比109.5%,结案标的额3.68亿元,执结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和陈年积案,执行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杜勇强调,执行程序是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的环节,对于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法律规定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执行难问题不解决,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损害。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法定义务,是使命担当,我们责无旁贷。

  杜勇指出,院党组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工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全力推动解决执行难。要求执行局长切实承担起直接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决不能有等靠思想。要求执行部门全力以赴、全力攻坚,推动各项既定部署取得扎实成效。立、审、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倾力打好“组合拳”,合力破解执行难。

  杜勇强调,进一步做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公布工作,确保应录尽录,切实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依法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坚决惩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陈卫国:立足实际,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既定目标

  陈卫国指出,根据上级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及我院执行工作实际,确定我院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四个基本”的总体目标,迅速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确保既定目标如期实现。

  陈卫国强调,要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及时向被执行人发送报告财产令,明确财产报告范围、时间及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对拒不申报或经核查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严格依法进行制裁;加大财产保全促执行的力度,落实财产保全实施案件与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对接;对负有法律义务的协助执行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依法依规采取有效强制措施,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

  陈卫国要求,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应纳尽纳,并确保录入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动惩戒。依法加大联合惩治拒执犯罪行为的力度;利用好打击拒执罪公诉、自诉两种模式,畅通拒执犯罪提起自诉的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宣传典型案件,扩大声势,形成打击抗拒犯罪的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

  陈卫国强调,要健全立、审、执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强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提高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率,落实诉前和诉中保全措施与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对接,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发挥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威慑作用,充分利用网络查控机制,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结合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重点解决当事人拒不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把财产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最后,牡丹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钦对本次会议做总结发言,明确要求执行干警要继续坚持“应录尽录、凡赖必录”原则,依法依规、准确及时将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录入失信名单库,要依法严惩拒执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处理;坚定信心和决心,全力以赴清理积案;积极推进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推动联合惩戒举措落实到位,坚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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