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 牡丹区法院迅速行动

2017-06-22 21:4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嵩岳 王辉 吴延民

早上7点半,执行干警做出发前部署

清理被执行房屋门前障碍物

请来开锁公司师傅帮忙开锁

执法人员清查被执行房屋内物品

被执行房屋内的物品

执法人员向被执行房屋占用者解释

被执行房屋占用者在执行文书上签字

清理被执行房屋内物品

拒不履行交付义务的案外人员陈某某被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字

  大众网菏泽6月22日讯(记者 刘嵩岳 通讯员 王辉 吴延民)为响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今天上午,牡丹区法院对曹县庄寨镇九龙商贸城内流拍房产实施强制移交执行行动。

  据了解,牡丹区法院此次行动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菏民一终字第726号民事判决书、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菏民一终字第330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菏泽交通集团联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佛雷诺置业有限公司、王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黄相敏与山东佛雷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送达后,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中牡丹区法院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处置被执行人山东佛雷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曹县庄寨九龙商贸内的八套房产,均因无人参加竞买而流拍。变卖程序中,案外人王某某、李某自愿购买流拍房产。执行裁定和搬迁公告发出后,山东佛雷诺置业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人擅自占用流拍房产。另案同时对位于曹县庄寨九龙商贸城内的七套房产经评估和三次拍卖程序,最终因无人报名参与竞买导致流拍。申请人黄相敏自愿同意接受以上房产抵偿债务,2016年6月27日牡丹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本次行动,由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效谦带队现场指导,曹县人民法院配合执行,牡丹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卫国任指挥长,牡丹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钦任副组长,出动干警70余人,警车15辆。现场请来开锁公司师傅帮忙打开被执行房屋门锁,并将被执行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理转移。经过缜密部署,13套被执行房屋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1套被执行房屋签订限期交付协议,对有交付义务的案外人陈某某因拒不履行交付义务,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3万元处罚。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自2017年6月15日至9月25日,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牡丹区法院此次执行行动,正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部署,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确保攻坚战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牡丹区法院干警坚持文明执法同时,对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取得音像资料固定证据,有效惩戒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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