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委编办:“一二一”工作法强化审管衔接

2022-09-30 17:46: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效谨 张汝 张一驰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效谨 通讯员 张汝 张一驰 郓城报道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来,郓城县持续健全审批监管衔接机制,全面提高了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助推政务服务再提升。

  完善一张清单。对《郓城县职责边界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增加“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职责边界,明确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履职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县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标准、程序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作出审批决定,并对审批行政、过程和结果负责。监管部门对划转事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更新行业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并及时报送至行政审批部门,为依法审批提供基础支撑。

  建立两个机制。建立了审管衔接机制和审管协同联动机制,促进审管信息实时共享、协同联动。建立审管衔接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各监管部门分别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推送本部门审批、监管信息,认领其他部门推送的审批、监管信息,做好审管互动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为审管互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畅通了渠道。建立审管协同联动机制,增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信互用。

  用好一个平台。充分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云平台“审管互动模块”进行推送,实现与主管部门的即时共享。凡是在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受理、审批的事项,除涉密信息外,均通过审管互动模块进行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的相互推送,确需确需线下传输的信息资料,及时通过公文系统等传送方式强化沟通。为避免避免出现“审管脱节”和监管时间差,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查看平台认领情况,对未认领信息的单位在微信工作群中及时告知其联络员,切实提升了审管工作时效性、精确性。

初审编辑:李威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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