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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孩子进个好学校 济南一些家长办离婚
2014-07-11 17:28:00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董广远
历下区婚姻登记处,疑似有夫妻为了孩子上学来离婚。历下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刘刚表示,的确有为孩子上学离婚的夫妻,但最近来离婚的总体还算平稳,一天10对左右,没感觉到明显的增幅。

  历下区婚姻登记处,疑似有夫妻为了孩子上学来离婚。                    

  □记者 董广远

  生活日报7月10日讯 7月初,是济南各大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的日子,除了陪同孩子去学校报名外,有不少家长也走进了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而这一切,也都是为了孩子能上学,能上个好学校。  

  离婚是为了孩子上学

  “最近为了孩子上学来离婚的,好像多了不少。”历下区婚姻登记处调解员王玉梅表示,从进入7月份以来,开始出现一小波高潮,甚至曾有一天,有24对夫妻来办理离婚手续。

  王玉梅说,虽然夫妻俩来到登记处说起离婚原因,就是一句简单的“感情不和”,但有的夫妻说说笑笑,看上去十分轻松,甚至有的夫妻直言,“来离婚就是为了孩子上学”。据介绍,这样的离婚夫妻年龄都不大,看上去30多岁,以济南本地人为主。

  历下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刘刚表示,的确有为孩子上学离婚的夫妻,但最近来离婚的总体还算平稳,一天10对左右,没感觉到明显的增幅。而天桥区婚姻登记处王主任表示,可能每个区县的情况、每个学校的入学政策都不太一样,并且来离婚的夫妻,并不会透露真正原因,只能靠观察。

  家长以离婚博孩子入学

  在济南各区县的教育局网站上,记者看到各区的小学招生通告,以天桥区为例,报名需准备的相关材料包括,学区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区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按照这样的政策,如果孩子的家人分别有几处房产,孩子上学完全有的选。比如,孩子的姥姥姥爷在历下区有房,孩子的父母户籍和房产在其他区县,为了让孩子上历下区的学校,可让孩子父母先离婚,孩子判给女方,房产给男方,再把户口挂靠到孩子的姥姥姥爷家,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地在历下区读小学。这也就出现了其他省市的“奇葩”现象:前来离婚的丈夫把房产等一卷而走,什么都没留下,妻子带着孩子变成“无房户”,竟毫无怨言,毅然签字。

  而有的区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居住证;父母的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房产证或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基于这样的政策,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因为无法提供出孩子父母双方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于是通过离婚满足条件,由能提供资料的那方来送孩子上学。

  律师:应提前了解政策

  目前,记者就接触到这样的一对夫妻。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小史根据离婚协议判给了妈妈,于是孩子准备在济南历下区外来务工人员定点学校报名。可就在7月7日,当小史的爸爸拿着准备齐全的手续来到学校给孩子报名时,工作人员却称,因为父亲不是孩子的监护人,无法报名。小史的爸爸表示,孩子的妈妈无法提供齐全的证件和材料,“难道孩子没法上学了吗?”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王伟表示,像小史这种情况,如果学校允许夫妻其中一方提供齐全资料就可入学的话,夫妻双方可去法院协商抚养权,出具相关调解书,把孩子妈妈的监护权转给孩子爸爸,由爸爸领孩子去上学。

  近年来,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导致学区房房价高、好学校挤破头的现象频频发生,而为了孩子能上学、上好学,父母选择离婚的现象也时有所闻。“离婚应当慎重,应提前了解好相应的政策。”王伟也表示,使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才是解决孩子上学难的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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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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