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微信:dzw5122000
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
1111111.jpg
8月底9月初的每个周里,菏泽的新闻发布会都在...
是责任_副本.jpg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1011.jpg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为...
QQ截图20140701154955.jpg
今年3月28日,菏泽市委书记于晓明在党的群众...
菏泽大众网
首页 > 山东新闻
济南启用新版驾驶员培训 学车前签协议复训八折收费
2014-11-14 10:40:00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王健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济南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日前发布新版《济南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据了解,今后学员学车要全部签订协议,继续培训按照继续培训的实际学时和实际执行价格标准的80%计收。

  学车签订协议,方便学员维权。                                记者 王健 摄

  □记者 王健

  通讯员 李东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济南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日前发布新版《济南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据了解,今后学员学车要全部签订协议,继续培训按照继续培训的实际学时和实际执行价格标准的80%计收。

  考核不合格需进行复训

  近日,新版《济南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发布。新《协议》充分体现了前瞻性,将预约培训这一代表未来行业发展方向的培训模式与传统的普通培训共同列为两种培训模式。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协议》还清晰确定了服务项目边界,即在培训阶段要进行结业考核,考核不合格需要进行复训;参加科目考试不合格,学员可以选择继续培训。

  “复训免费,而继续培训则按照继续培训的实际学时和实际执行价格标准的80%计收。”该负责人介绍,学员如果有其他特殊培训需求,可以与驾校就特需服务内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但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驾校招生时须出示证照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济南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用在省物价部门确定的基准价基础之上上浮40%,明显高于周边地市。因此,社会上一些非法报名点和中介机构为谋取利益,纷纷假冒驾校名义,以学费低、拿证快、离家近或到外地考试等噱头欺骗市民,部分市民在没有进行核实的前提下极易上当,一旦发生权益受损,非法报名点或中介机构往往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市民权益无法保障。

  新《协议》明确将招生纳入驾校经营行为,济南正规驾校招生时须出示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不得异地招生。

  学员报名先查体后缴费

  学员在报名时需先进行查体,只有查体合格且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才能签订《协议》,签订完《协议》后再缴纳培训费用。

  该负责人称,济南市正规驾校实行先查体后签协议再缴费,恰恰是新《协议》采取的一次革命性变革。他提醒市民,凡是遇到先收费后查体或者只收费不查体等现象,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导致个人权益无法保障。

  驾校不得代收考试费

  新《协议》明确要求驾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明码标价,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教练员代收代缴培训费。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的考试费、补考费以及考试前的考试场地适应性练习费用,驾校或教练员均不得代收代缴,由学员向车管或者考场自行缴纳。

  该负责人介绍,在培训期内,由于学员原因中途退学,驾校扣除应收培训费后应退还剩余费用,但是如果是驾校自身原因导致学员不能完成全部规定科目培训的,驾校应当将培训费全额退还学员。

  他提醒广大学员,遇有驾校存在收、退费等价格违规行为,要及时拨打12358价格热线进行举报投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想随时随地随手掌握更多菏泽资讯,请关注菏泽大众网公众微信(dzw5122000)或官方微博(@大众网菏泽频道);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社区-菏泽论坛 http://hz.dzwww.com),或拨打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付娜
本文相关阅读


娱乐
社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菏泽新闻
重磅专题
新闻视频
大家在看
精彩推荐
论坛热帖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 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