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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出重拳:偷排电镀废水3年被提起公诉
2015-10-29 11:12:00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任金梅

  半岛都市报10月28日讯(记者 任金梅 通讯员 王海声 白树文)电镀废水偷排入市政管网、盐酸储存罐泄漏染黄地面、废盐酸水不经处理就向外排放……10月28日,青岛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青岛检察机关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自5月份开展此项行动以来,已对12起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的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公布了三起案件的侦办进度。

  截至目前,本市检察机关对12起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的案件发出检察建议,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件4人,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批准逮捕13件17人,提起公诉5件1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3人。在发布会上,市环保局也发布了信息,截至9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79起,处罚金额3829.5万元,查封扣押1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11起。全市共排查环保违规项目313个,已完成整改161个,其中淘汰类违规项目关停淘汰58个,规范类违规项目完成整治33个,完善类违规项目完成整治70个。

  为促进专项工作的深入的开展,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环保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检察机关探索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支持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

  电镀废水排入市政管网3年

  今年5月15日,黄岛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黄岛区珠山街道东新村逄锦爱经营的电镀加工点进行调查时,发现该电镀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经对水样监测分析查实,该项目排污超标。逄锦爱还通过私设的地下排污管道,将未经处理的酸洗及电镀废水直接外排至市政管网,时间长达3年之久。6月11日,黄岛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10月23日,黄岛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逄锦爱提起公诉。

  案例2:

  盐酸泄漏熏黄地面

  今年6月,李沧环保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文昌路十梅庵公园西侧有玻璃钢罐储存的盐酸经常泄漏,造成地面腐蚀且气味刺鼻。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这处盐酸中转站的所有者李安常(在逃),于5年前开始经营化学品买卖,公司注册地在胶州市,在李沧区的盐酸中转点属于非法经营。2013年11月,李安常让亲戚刘某某负责管理盐酸中转点。盐酸持续泄漏,地面开始发黄。

  今年10月16日,李沧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对被告人刘向东提起公诉。

  案例3:

  黑作坊偷排废盐酸水

  7月28日,城阳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对被告人高思海、俞志洪提起公诉。其中,俞志洪在高思海非法经营的除锈酸洗厂工作,并于2015年2月负责经营管理期间,将除锈后未经处理的废盐酸水通过污水池直接向外排放,造成当地环境污染。

  城阳区检察院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城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将俞志洪捉拿归案,城阳区检察院以其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将其批捕。8月19日,城阳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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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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