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注意!12月5日起菏泽城区部分车辆全天限行

2017-11-23 18:1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蒋培

  大众网菏泽11月23日讯(记者 蒋培)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11月19日,菏泽市人民人民政府发布车辆限行通告,决定在全市城区内实施部分车辆全天限行管理措施,通告将于12月5日施行,以前的限行通告同时废止。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本次限行通告规定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不得驶入限行区域,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限行。军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

  本次限行包括市区南至南外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以内的区域,以及各县区城区。通告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限行时间为全天(0时至24时)。

  通告中提出,环保、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车用尿素添加使用情况检查,同时依托监控卡口等设备,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进行查处。违反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杨叔玲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