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叔玲
目前,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全面启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开展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相关问题回答了以下问题:
督查任务
本次强化督查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将对“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第一阶段有20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第二、三阶段有29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还预留了100多个特别机动组,因此此次强化督查共动用约1.8万人(次)。
督查范围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简称“2+26”城市)。
(二)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督查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
责任编辑:杨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