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菏泽载客和载货摩托车也将限行

2018-10-16 15:5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10月16日,菏泽正式开展以市区南至长江路(含)、东至人民路(含)、北至黄河路(含)、西至西安路(含)为区域的超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治理行动。

  自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对于驶入禁行区域的超标电动车只扣车不处罚,将扣留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地点集中统一停放。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证明后返还车辆。

  10月10日,菏泽市公安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菏泽市城区内车辆限行的通告》,本次限行的对象为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载客和载货摩托车,包括电动或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和四轮摩托车。限行区域为南至南外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区域以内。限行时段为2019年1月1日起,每天7:00至19:00。

  《通告》规定,对在限行时段需驶入限行区域的邮政、快递、鲜活农产品等保障民生的运输车辆,可到牡丹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限和路线行驶。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对在限行时段需驶入限行区域的邮政、快递、鲜活农产品等保障民生的运输车辆,可于今年年底到牡丹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禁行摩托车辆进禁行区域的,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对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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