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潘敬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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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抚涉案房屋内居住老人情绪
清理完毕的房屋交还给原告所有,案件顺利执结
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8月17日讯(记者 张媛媛)8月16日上午,东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26名执行干警,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通力配合下,对大屯镇铁炉寨村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非法占居涉案房屋的家具及生活用品被强制腾挪。
据了解,2014年2月,大屯镇铁炉寨村村民陈某以1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村新农村建设的一栋楼房,上下两层,共6间房屋。由于村委会在新村建设期间临时安排在涉案房屋内居住的一名老人,借口也有交款给村委会而拒不搬出,使房屋买卖合同变成一纸空文。陈某无奈,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经县、市两级法院一、二审判决,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原告依法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由于本案原被告均在同一个村子,社会关系复杂,执行难度较大。东明法院执行局研究制定了集中力量强制执行的工作方案,对执行现场有序进行封锁清场、维护秩序,请开锁公司开锁,搬家公司腾挪。经过3个小时的奋战,占居涉案房屋的家具及生活用品被强制搬出,清理完毕的房屋交还给原告所有,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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