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菏泽发布温馨提示!

2021-04-03 18:15:44 来源: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

  菏泽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但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国内个别地区发生了聚集性疫情,假期人员流动大,祭扫、聚会等活动明显增多,为确保全市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形势平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此温馨提醒:

  一、继续加强常态化个人防护

  外出旅游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规定,遵守景区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公共场所注意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和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外出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筷、公勺,旅行归来,要做好个人监测,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

  二、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我市已有序启动18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目前在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经过验证,广大市民群众可以放心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珍惜机会,尽早主动预约接种,个体获益,也为群体负责,共建全民免疫屏障。

  三、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提倡清明节文明低碳祭扫,不组织、不参加大规模集中祭扫群体性活动,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体温检测,及时调整旅游专线交通工具频次和运量,合理控制载客量;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等不超过最大承载量,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旅游景区按照不超过日最大承量有序接待游客量,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峰旅游。强化旅游景区和餐饮企业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3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南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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