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平:建议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缓解新建项目资金压力

2024-03-11 18:16: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德波

大众网记者 徐德波 菏泽报道

“近年来,税务部门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上做了很多努力,用优质高效的服务助推了企业发展。但当前政策框架对于新建项目所设立的新公司存在一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兴企业的成长发展。”在202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东明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湘平建议,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缓解新建项目的资金压力,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增强企业投资意愿。

李湘平提到,根据政策规定,目前只有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企业才能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政策。然而,新建项目的新设公司由于尚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依据《信用管理办法》往往只能被评为M级,因此无法享受这一政策。

“新建项目通常投资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建设周期3年以上,增值税留抵税额巨大,建设期无法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企业面临庞大资金压力和投资风险。”李湘平说,这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对新建项目的投资积极性,还会对经营主体的主动性与创造力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李湘平建议,放宽纳税信用等级要求,针对新建项目成立的新设公司,建议放宽其纳税信用等级要求,允许M级企业也能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缓解新建项目的资金压力,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增强企业投资意愿,为我国新兴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李湘平建议,针对新建项目,建议建立专项退税机制。明确纳入退税机制的适用范围,制定明确的标准和条件,如项目投资额、资金来源、公司注册时间等;针对新建项目和新设公司的特点,优化退税流程,简化手续,缩短退税周期;科学引入奖惩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利用退税政策,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退税资金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列入税务失信名单,限制其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退税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另外,建议税务部门加强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针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具体条款和实施细则,制定详细的解读材料,包括政策背景、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方便企业和投资者全面了解和掌握政策,提高企业对政策的认知度和利用率。

与此同时,李湘平建议针对企业和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开展多样化的培训指导活动,包括专题讲座、现场指导等,帮助其深入理解政策内涵和操作规程。同时,建立政策咨询服务平台,在税务部门网站或政府服务平台上设立在线咨询服务窗口,随时随地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解答其在政策理解和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初审编辑:徐德波

责任编辑:张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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