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张媛媛
大众网菏泽11月16日讯(记者 潘涛 通讯员 李增强)犯罪嫌疑人闫某自今年9月29日刑满释放后,又多次在菏泽城区盗窃作案,涉案总价值近五千元。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闫某被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提请逮捕,这也是九年来闫某第六次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逮捕。
闫某为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居民,自2008年开始实施盗窃违法犯罪活动,曾被劳动教养和多次判刑,却不思悔改,出狱后接着实施犯罪。根据开发区警方提供的闫某“履历”得知,闫某2008年因盗窃被判刑四年,2012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2014年因盗窃被判刑8个月,2015年因盗窃被判刑1年,2016年因盗窃被判刑,2017年9月29日刑满释放。
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民警陈启银介绍,9月29日刑满释放后,闫某又开始“重操旧业”,干起盗窃的“事业”。先后在城区盗窃作案6起,其中盗窃沿街门店2家,砸车玻璃盗窃4辆轿车,涉案总价值近五千元。
菏泽市开发区和平路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联合开发区分局视频便衣侦查中队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天网”监控视频,展开了深入走访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11月13日便将闫某抓获归案,并于16日将其依法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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