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法律援助城乡标准均提高 可拨打12348咨询

2018-06-13 18:2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苏龙生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工作做了具体要求

  大众网菏泽6月13日讯(记者 苏龙生)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菏泽地区城镇年收入10560元以下、农村年收入7600元以下的群众,纳入法律援助体系。法律援助潜在对象如遇法律困境,可拨打12348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求援。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保障法律公平正义、协助政府扶贫济困的重要手段。《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依照该条例计算,菏泽有庞大的法律援助潜在对象。

  6月12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

  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调整了2018年度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44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3800元。根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菏泽地区城镇年收入10560元以下、农村年收入7600元以下的群众,纳入法律援助体系。

  菏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法律援助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但目前,仍有部分法律援助潜在对象有“不花钱办不好事”的顾虑,徒增自身负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法律援助的影响力与社会知晓度亟需加强。该负责人称,符合援助标准的市民如遇法律困境,应及时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援助咨询。

责任编辑:杨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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