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男子酒后“睡”路上 交警:饮酒开电动车也违法

2019-06-16 11:2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蒋培

执勤民警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支援

执勤民警劝导该男子酒后不要驾驶任何车辆

  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6月16日讯(记者 蒋培)6月15日晚,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广州路中队的民警在桂陵路与中山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倒在马路中间,执勤民警下车后发现该男子系饮酒后身体不支歪倒在道路中央,交警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搀扶该男子在路边醒酒。

  15日20时30分左右,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广州路中队的民警执勤途径桂陵路与中山路口时,发现一中年男子躺在马路中间,所驾驶的电动车倒在其身体一侧,后经下车观察询问后发现,该男子系饮酒后身体不支歪倒在道路中央。

  “执勤民警迅速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请求支援,并对其进行喊话,随后该男子暂时清醒,强烈表示不需要急救车,我中队人员无奈将其搀扶至道路路沿石以上让其醒酒。”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工作人员说,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是喝了酒没有看清前方道路,身体不支一下摔倒在路上,并未有任何车辆与其接触。经过对现场的勘查,并未发现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痕迹,执勤民警对该男子讲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危害性,该男子诚恳的接受了批评教育。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很多市民还不知道,感觉电动车不是机动车,酒后驾驶没什么关系,这种想法要不得。其实电动车经过鉴定之后,如果是酒精含量超标的,也是按机动车算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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