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安发起“云端一号”行动 为期半年打击经济犯罪

2017-02-28 17:5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进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菏泽2月28日讯(记者 刘进)2月28日,菏泽市公安局举行打击经济犯罪“云端一号”行动新闻发布会,即日起至8月底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月21日部署开展此项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8起,逮捕5人,抓获逃犯12名,其中公开缉捕逃犯8名。

  据悉,本次行动,菏泽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荣国任总指挥,副局长刘广新任副总指挥,局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动指挥部。行动打击重点是金融领域经济犯罪、财税领域经济犯罪、民生领域经济犯罪和市场领域经济犯罪。

  菏泽公安将综合运用数据研判、有关部门和机构移送、深挖串并案件、动态管控重点人员、基层摸排等多种方式,深入梳理经济犯罪“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全面刻画犯罪网络、资金、人员等情况,批量生成案件线索,破获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适时发起集群战役或专案侦查。

  同时,菏泽公安从全市选择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20名网上在逃人员,公开发布通缉令,力争8月底前全部归案。实行奖励制度,市民每向公安机关提供1名通缉逃犯抓捕线索并经查实抓获的,市局予以500元以上奖励。

  附:菏泽公安通报8起案例

  1、2月21日郓城县公安局在天津塘沽将涉嫌贷款诈骗公开缉捕逃犯薛某某抓获归案。经查,2013年2月9日,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提供虚假的担保人证明,骗取郓城某银行贷款80万元,到期后拒不还款并潜逃。

  2、2月21日定陶区公安局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担任山东某纸业有限公司业务员职务之便,将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销售的34万余元货款不入账,供自己使用。

  3、2月21日鄄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2015年7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菏泽某纺织有限公司名义,向福建、江苏、浙江等地10余家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00余份,价税合计2000余万元。

  4、2月22日单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卢某吴某某重大合同诈骗案。2月13日、2月21日,犯罪嫌疑人卢某、吴某某先后到案。经查,2015年5月份以来,为获得“美丽乡村”及“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资金,犯罪嫌疑人卢某与吴某某合谋,冒用单县某镇人民政府、某村委会名义与卢某挂靠的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旧村改造工程建设合同。之后,犯罪嫌疑人卢某、吴某某在没有经济实力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采取虚构工程建筑面积、伪造公司印章等手段,与承建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诈骗承建商葛某某等人工程保证金300万余元。

  5、2月22日巨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违法发放贷款案。经查,2012年至2014年,犯罪嫌疑人路某某在担任巨野某乡镇银行机构负责人和客户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客户贷款,不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家庭收入、资信等情况进行审查,不对担保人的偿还能力、家庭收入、担保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弄虚作假,伪造购销合同,违法发放贷款469万元。

  6、2月23日成武县公安局破获王某信用卡诈骗案。经查,2010年至2013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冒用王某静名义从成武4家银行办理了6张信用卡。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56万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拒不归还。

  7、2月23日郓城公安局破获一起骗取贷款案。经查,2014年10月16日,郓城县某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季某某伙同陈某某(另案处理)在企业停业情况下,伪造电费明细表、税务报表、购销合同等财务资料,虚构借款用途,骗取郓城某银行贷款考察及发放人员信任,以郓城县某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名义从银行贷款50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欠账。犯罪嫌疑人季某某于2016年12月28日在郓城火车站被抓获归案。

  8、2月23日曹县公安局将涉嫌骗取贷款犯罪公开缉捕逃犯董某某抓获归案。经查,2009年6至7月份,曹县某木业公司因资金紧张准备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某、股东董某某找到曹县某银行工作人员王某某、路某某办理公司贷款,因该公司无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未果。2009年9月27日,董某某找到业务户张某某在上述银行以个人购买原木为名办理贷款45万元,由该木业公司担保,实际被董某某用于偿还公司欠账,2010年10月27日贷款到期后至今未还本息。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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