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督察组进驻菏泽等10市督查 关停取缔195家企业

2017-04-19 14:53:00 来源: 齐鲁网 作者: 贾方政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了解到,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今年中央环保督察将实现所有省份“全覆盖”。按照国家部署,省委、省政府去年年底启动了省级环保督察试点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3月18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下发通知,分5个督察组,对潍坊、东营、济宁、菏泽、泰安、日照、淄博、滨州、聊城、莱芜10个市开展环保督察。

  3月22日至28日,省环保督察组陆续进驻10个市开展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本次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重点是了解市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各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察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和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目前,省环保督察组进驻督察工作已全部结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与494名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走访问询294个部门和单位,调阅资料26975份;截至目前,受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3534件,并向被督察市转办;被督察市已办结2332件,其中,责令整改1906家,关停取缔195家,立案处罚506家,处罚金额2870万元,立案侦查45件,拘留52人,约谈182人,问责144人,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督察进驻刚刚结束,各督察组正在撰写督察报告。督察报告经批准后,将向被督察市进行反馈。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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