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决定:王浩同志任烟台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7-05-05 10:0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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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菏泽5月5日综合 5月4日下午,烟台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烟台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王浩同志任烟台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中共淄博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浩在讲话中说,完全拥护、坚决服从省委决定,能够与烟台的党员干部群众共同谋划推动烟台发展,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烟台在山东发展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全市上下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强党建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这样一个好的发展基础上,有市各大班子的合力共为,有各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我有决心、有信心把烟台发展的“接力棒”接过来、传承好,把烟台的事情办好,不辜负省委的信任和重托,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盼与厚望。

  王浩简历

  王浩,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单县人。1984年1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1980.10 菏泽师专政治系学习

  1982.07 单县李半庄乡团委干事

  1984.08 单县李半庄乡团委书记

  1984.10 单县团县委副书记

  1986.08 单县单城镇党委副书记

  1987.01 中共单县单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0.12 中共单县单城镇党委书记

  1993.01 中共曹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05 菏泽地区体委主任

  (1995.09-1997.12中共在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 中共菏泽市(县级)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书记

  2003.04 中共菏泽市委常委,牡丹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4.05 中共菏泽市委常委、秘书长兼牡丹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4.06 中共菏泽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8.01 中共菏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8.12 中共菏泽市委副书记

  2010.12 中共滨州市委副书记

  2012.09 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维稳办主任、联席办主任 。(正厅级)

  2014.02 山东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5.02 中共淄博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5.03 中共淄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党校校长(简历来源:人民网资料)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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