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优化国土服务职能 保障棚改稳步推进

2018-05-04 19:0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德波

菏泽市开发区正在施工中的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大众网菏泽5月4日讯(记者 徐德波)棚户区改造工程是菏泽市委、市政府提升城市功能、改善民生、造福群众的一项重大工程,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国土资源部门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用地政策,有效地保障了菏泽棚改稳步推进。

  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优先,强化批后监管

  为切实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计划,结合棚户区改造任务与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局对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鼓励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对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具备“净地”条件供应的储备土地,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充分沟通,优先审批棚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工作方法,成熟一宗土地出让一宗,不积压、不滞留。采取容缺审批制度,加快全市棚改项行政审批速度,有效利用前期准备时间,提开行政效能,促进棚改项目快速建设。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审扯供应绿色通道,对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明确专人对项目用地审批、供应实施全程跟踪办理。

  同时,市国土资源局实施台账管理制度,强化用地批后监管。严禁擅自改变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的土地用途或性质,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申请改变用途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执行相关约束性条件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2018年一季度,出让棚改土地4109亩

  2018年,菏泽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27410户,安置房测算用地面积8494亩,目前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2018年一季度,菏泽共出让棚改项目25个,土地面积4109.5833亩,成交价111.6748亿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市国土资源局完善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供应方式,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以划拔方式供应。不符合划拨范围的,以出让方式供地。鼓励和引导尚未开工房地产项目用地转变用途、调整规划建设条件用于棚改安置房建设,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拓宽棚改安置房用地空间。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将继续从稳增长、保民生、促稳定的高度出发,千方百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顺利落地,从土地征收、供应到不动产登记等全程跟踪服务,切实加快土地手续办理进度。”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曹庆军表示,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行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责任编辑: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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