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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高新区公安分局聚焦营造良好治安 助力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2018-12-13 14: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蒋培 徐德波 郭亮

12月13日,菏泽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强做客大众网直播间

  大众网菏泽12月13日讯(记者 蒋培 徐德波 郭亮)12月13日,菏泽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强做客大众网直播间,参与菏泽市公安局与大众网菏泽站联合举办的大型直播访谈节目“我给公安局长捎句话”,“面对面”介绍高新区公安分局今年以来的情况,并现场解答网友疑问。截至目前,本期直播访谈共吸引2.6万人次观看。

  聚焦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助力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朱强介绍,高新区分局成立于2017年7月,为副县级建制单位,隶属于菏泽市公安局。下设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侦查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5个机关单位,另设万福、昆明路、马岭岗和吕陵4个派出所,全局共有正式民警63人、辅警137人,辖区内有14个社区、118个行政村,376个自然村,面积23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4.8万人。作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企业总量达276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43家,现有国家级创新支撑平台8家,居全市第1位。

  此外,高新区辖区内高新技术、寄递物流、危化危爆等重点企业和水库、水厂、热电厂、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较多。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在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投产、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行政管理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引发各类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稳定的任务相当繁重。

  为配合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助力推动创建国家级高新区,高新区分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朱强表示,高新区分局全体警务人员立足公安职能,聚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需求,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采取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积极推进“减证便民”措施。同时,聚焦维护辖区企业合法权益的需求,围绕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行“一企一警务助理”,强化企业安保。聚焦营造良好治安环境的需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严厉打击新旧动能转换中借机诈骗、侵占、挪用公司企业资产犯罪,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服务环境。

  “出水才看两腿泥,可以说,我们高新区分局刚刚起步,从无到有、爬坡过坎,大家的辛勤付出得到了各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普遍认可。”朱强说,自成立以来,高新区分局先后被评为全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全市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部门,先后有4个单位获区级、4个单位获市级表彰,14名民警受区级、3名民警受市级、5名民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面对面”与网友积极互动,网友齐点赞

  直播期间,朱强与网友深度互动,积极解答网友提出的各种疑问,在不到一个小时的直播时间里,共与网友互动20余次,受到了网友的一致点赞。

  有网友问:孩子已经3个月了,还没有落户口,现在还能落吗?朱强对此做了详细解答。

  朱强当即表示,当然能落。按照规定,新生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到父母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监护人(父母)申请及父亲或母亲户口簿。如是非婚生育的,还需附父母情况说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到所属户籍地派出所申报落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我是一名河南的农民,在高新区一企业打工,需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应如何办理?”直播间中有一位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朱强看到该网友的提问,立即做了回答,并表示,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居住证一人一证,每年签注一次。

  整场直播访谈中,共有2.6万人次观看,不少网友纷纷提出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疑问和关系到菏泽高新区辖区内的困惑问题,朱强及直播间内高新区分局的在线民警“高新区分局”一一为网友进行了解答。“朱局长讲的很到位,谢谢!”网友“幸福一生”在直播间内留言表示感谢。

  欢迎广大网友观看本次直播回放:https://vzan.com/live/tvchat-947832?ver=636802894450321084&shareuid=47004853&vprid=0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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