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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曹县曹州府楼盘房屋与样板间不符 样板间被一夜拆除

2020-03-13 08:23:00 来源: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 作者:

被拆成一片废墟的样板间

曹州府项目业主提供的对比图

  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3月13日讯 近日,曹县曹州府楼盘业主张先生(化名)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正是因为当初看好了样板间通透的大窗,他在海鸿地产曹州府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没想到近期却发现主卧窗户缩小三分之一,房子与当初所看的样板间严重不符,在加入的业主群内也普遍反映这个问题,自己和其他业主多次到项目询问情况均没有正面回复。更没想到的是,业主在3月11日发现,样板间在一夜之间拆除了先生质疑开发商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截至发稿时,该楼盘开发商暂无回复 

  落成房屋与样板间不符,多次反映问题,结果样板间“被”拆除 

  张先生告诉大众网记者买房时,置业顾问说曹州府是海鸿集团曹县的主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位于青菏路东侧,府后路北侧,东临武装部,南接新政务中心,建成后将是曹县首屈一指高端小区。他在购房时和置业顾问一起看样板间都是大窗户,明亮通透,家人十分喜欢。置业顾问说,进户时的房子和样板间一模一,张先生当时就和家人商量决定买一套116平方米的房子,并缴纳了16余万元的房款,交钱后就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2020年1月份春节前,张先生想看看房子的交房进度,却发现房子卧室等房间的窗户和样板间不一样,样板间主卧室的窗户是4扇大开窗,但现在主卧窗户变小,4扇变3扇,且中间一面打不开,会严重影响入住后的通风与采光。房子其他房间窗户也有不同程度减小,部分飘窗与样板间示意的飘窗小一半还多。张先生表示,合同上平面示意图根本看不出窗户大小,自己所在业主群内多名购房业主想去工地(主体结构已完成)实地测量窗户大小与样板间的窗户做对比,均被楼盘拦截下来。 

  张先生告诉大众网记者,自己和其他业主多次前往项目讨要说法,但没想到在3月11日一夜之间,样板间被拆除了,购房业主群内业主们对此十分气愤,怀疑开发商有毁灭证据的嫌疑,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辛苦一辈子买个房子不容易,却变成这个样,置业顾问买房前特别客气,现在一去都不带搭理,的直接赶人,我们业主几次去要个说法,他们理都不理。”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郑女士身上,郑女士在去年年初贷款在海鸿地产曹州府楼盘买了一套126平方米的房子,目前,已经在还房贷。在看样板房时,也是被置业顾问的介绍和示意实景吸引了,卧室4扇宽大的飘窗看着特别敞亮,但现在落成的房子窗户特别小,和样板间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多位业主表示,他们都是看了样板间,先交的钱,后签的购房合同,“即使合同内容和交钱时说的不一样,业主也没办法了,开发商的行为不就是霸王条款吗?根本就是欺诈业主。” 

  记者多次联系  开发商暂无回复 

  3月12日下午,大众网记者在项目现场表明身份后,该项目一直拒绝采访。截至发稿前,大众网记者多次联系项目电话(0530-3699999)均是无法接通。 

  据天眼查APP显示,曹县海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1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新安江路23号,法人代表为马庆。曹县海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安徽海沁地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有,在曹县、单县、郓城均有项目公司。 

  律师:样板间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的房子和样板房有差别,怎么办?不少购房者收房后会有这样的问题。 

  针对此事,山东两仪律师事务所律师闫金铸表示,将样板间作为销售辅助工具,让客户感受户型能否满足需要样板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设置样板间的,除合同中明示交付的房屋与样板间不一致,否则,实际交付的房屋应与样板间一致。” 

  针对是否涉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闫金铸律师建议广大业主,可将前期参观样板间时的照片、录音、录像汇总整理成证据,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曹县曹州府楼盘业主能否讨回属于自己的“窗户”大众网·海报新闻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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