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丁厚勤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一般取暖户取暖费缴费标准为24元/平方米。10月29日,菏泽天香广景苑小区的业主张先生却来电反映,该小区取暖费却要按29元/平方米缴纳,希望牡丹晚报给予关注。
张先生告诉牡丹晚报记者,根据菏价格发〔2014〕24号文,我市一般取暖户取暖费缴费标准为24元/平方米。但是,他们小区的业主如果使用暖气,比这个价格高出5元钱,为此他家要多支出近500元的取暖费,他认为非常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此事展开调查。
10月30日9时许,牡丹晚报记者来到了菏泽天香广景苑小区,看到门口的公告栏上张贴着关于今冬供暖的相关信息以及上个供暖季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菏泽恒达热力有限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正在该小区换热站安装供暖用设备,他们表示不了解相关收费情况。
随后,牡丹晚报记者来到了该小区开发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牡丹晚报记者介绍,他们只负责代收取暖费用,该小区暖气设备及运行为自管,而每个供暖季的用暖户数量少,热力公司返还的费用根本不够电费、维修费、工人工资等费用,所以取暖业主需要额外缴纳一笔费用,才能使小区实现正常供暖。
对于这种情况,菏泽恒达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他前期了解的情况,这个小区目前取暖户确实不多。他建议,该小区业委会可对热力公司返还的费用和开发公司收取的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以确保自身利益;或者对二级换热站及其设备进行改造,如果合乎标准,并降低暖气运行水电费,热力公司可进行接管,届时费用就能降下来。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热力公司直管小区取暖费缴费标准为24元/平方米,但该小区情况较为特殊。收费单位在向业主收费前必须讲明情况,与业主协商,并对相关费用进行公示,以确保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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