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社会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意识,充分发挥纳税模范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和大众网联合主办,大众网菏泽站承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菏泽“文明纳税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2月--2017年4月
  二推荐条件
  (一)诚信纳税。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诚信经营,自觉遵从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近三年内无不良税收记录,无不良社会影响,事迹突出,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二)服务社会。纳税人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在当地同类型纳税人中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主动担当社会义务,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扶持三农、卫生援助、帮贫济困、捐资助学、残疾人就业、下岗职工安置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管理先进。纳税人建设优秀企业文化,注重企业和谐建设,关心职工成长,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传递社会正能量。
 (四)节能环保。纳税人加大节能、节材和环保投入,积极开发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加快节能技术改造,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努力建设节能环保型企业。
 (五)贡献突出。在菏泽市内注册登记,在当地同类型纳税人中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
  三、评选步骤
  本次活动共分为宣传发动、广泛推荐、联合评选、颁奖典礼等阶段。
  (一)宣传发动:将通过大众网新闻、论坛、微信、微博、山东24小时客户端、今日头条专号、山东手机报等全媒体平台对“文明纳税人”评选活动进行公告,全面宣传发动。
  (二)广泛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纳税人自荐、组委会推荐等环节。
  1.组织推荐。由各县区国、地税根据评选条件分别推荐5名候选对象报组委会办公室。
  2.个人推荐。各县区税务系统干部职工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也可通过书面的方式直接向组委会推荐。
  3.自荐。纳税个人可通过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候选人需呈报企业推荐表1份、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份和jpg格式标准照1张(企业法人照片),并于2017年3月3日前,通过邮件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hzwmnsr@126.com。同时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分别至菏泽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电话:0530—5192829)、菏泽市地税局基层工作科(电话:0530-5928213)。
  推荐表可在本页下方点击下载。
  4.组委会推荐。组委会由几家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在推荐评选活动中,由于时间等因素,未能及时参加专场评选,但事迹感人、特别优秀的纳税人,经评选活动组委会确认后,可直接提名参与评选。
 (三)联合评选:组委会对所有推荐名单进行筛选,确定60名名初选候选人,在大众网、菏泽文明网以及其官方微信进行宣传展示,一是由公众进行投票,占比40%;二是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占比60%。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组委会最终评选产生10名“文明纳税人”,20名提名奖。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颁奖典礼:于4月底举行菏泽市“文明纳税人”颁奖典礼暨企业家高峰论坛活动,邀请国内知名经济学家主讲。颁奖典礼的同时,发挥媒体优势,推出向“向纳税人致敬”大型重磅专题报道,展示菏泽纳税人的风采。
  四、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推荐对象必须经得起社会监督和群众检验。工作中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实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纳税人推荐上来,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质量高、示范性强。

      推荐表点击下载

 

菏泽市文明办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国家税务局
  菏泽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8日